說真話,真的能玩設計的空間還是在商業空間。看看雜誌上能被有趣報導的也多是商業空間為主。居家設計以屋主生活功能為優先,而且多牽涉個人隱私,除非屋主答應報導,否則作品照片大多就是設計師私自收藏了,頂多是在公司檔案中多些履歷。

商業空間就很多元。我想夜店更是一個可以玩出更多花樣的空間。手法上可以盡量發揮,材料呢,大多昏暗中也看不出來,重要的是氛圍要能夠讓來店玩家嗨得起來,這中間不可缺的不是設計,而是酒精。所以接下設計邀約後,我當然是很認真地思考整個功能及氣氛的營造及變化。很重要的是安全逃生的路線,畢竟公共空間最大的還是人命,這些都是設計師必須要考量的最重要的方向。設計再好,出了人命我覺得業主在主導營業空間時是最大的責任者,但設計師不能不負點責任。任何可能造成的傷害都是一樣。

在初步討論完平面配置後,將圖面及構想交給了主事的窗口,他是一位有點瘋癲個性的人,暫且稱他為P(爬蟲類的P)先生好了。P先生在接到我的平面規劃後,幾次討論,暫定可以繼續發展下去。但這中間過年,我卻被他瘋癲的電話急扣回國,說要再找一位設計師一起來思考。對方是個算是小有名氣的商空設計師,我當然沒有什麼問題,可以跟另一位設計師合作對我來說,都不會造成任何的困擾。我就很欣然地對P先生說OKOK。

這位K設計師拿了我繪製好的初步設計圖,找了些圖片,他做了一場簡報,我才發現,原來,牆面天花板或是一些視覺效果,他都找了國外的空間圖片一一拼上,天下文章一大抄,我倒也沒意見,但是完全照抄那也太超過了點。但我為了法規上的問題,幾次溝通,我才發現K先生幾乎不太管,但對於施工方及設計方的我來說,一對會出問題。但這些都可以在協調下進行修改,至少不走樣。

既然平行掛名,站在互相尊重的立場,我絕對是希望共同將空間做到最快最好。趕工的同時,又發現,他的助理也是天兵。可以拿著他們的設計圖來問我怎麼做!?我說,你畫得出來的圖,你應該告訴我可以怎麼做,為何會問我你畫的圖怎麼做!?我心中就想說,完了,又來個學院派的設計師。固然並肩做設計,那就跟對方說會怎麼做可以怎麼做,對方就是點點頭,沒下文。

我在工地忙進忙出,K先生就偶爾出面一下,我當然會跟他討論一些現場的問題及做法。他居然可以當著我的面,跟他的助理說:你跟frank講說要怎麼做…之類的…。我想,可以把對方完全無視,還可以當面視而不見,那真是有夠過份了。好吧,我也不計較了,這設計師的人品也當下被我死當!當然,我還是君子,不出對方的糗,否則連他旁邊的助理恐怕一起被我打進黑名單裡了。

我從K先生身上學到了一點,就是擺架子,設計師要擺架子?我始終認為,設計或許可以讓你成名,但做人失敗也可以讓你消失在這個行業。

直到開幕前,P先生也發現K先生的設計上有了許多的問題,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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